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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泳泽:构建创新生态,加速发展新质生产力

发布时间:2024-09-10 点击次数: 作者:余泳泽 责编:米洋 王晓艳 来源:新华日报

“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江苏作为全国经济发展的领头羊,理应在全国科技创新领域担当先锋,特别是在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上率先垂范。随着国家第三代半导体、国家生物药、集成电路设计自动化等“国字号”技术创新中心的陆续建立,江苏正逐步成为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及产业链升级转型的重要“策源地”。

新质生产力是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进程,在关键领域尽可能多地获得独创性成果已然成为中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不二选择。发展新质生产力有助于形成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配的新生产关系,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持续加强国际竞争优势的重大战略选择。落实到具体实践,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抓住创新这个“牛鼻子”,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推动产业升级,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江苏发展新质生产力具备良好的条件和能力。要突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这个重点,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巩固传统产业领先地位,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使江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江苏传统产业基础扎实、新兴产业集聚效应显著、创新主体规模庞大,要以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为首要任务,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主要抓手,以前沿知识供给、创新主体高质量协同、创新体制机制革新为实践路径,厚植战略性科技力量,在科技创新领域走在前列,提升江苏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为国家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推陈出新,以传统产业优势哺育新兴产业发展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忽视传统产业,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更不能放弃传统产业。要在不破坏现有供需体系和经济格局的前提下,逐步淘汰陈旧的生产服务方式,将新兴技术和新发展理念植入传统产业,以此促进传统产业向高端化升级。具体来说,可以推进传统行业的业务向高端化、个性化转型,提高生产性服务业比重,以此不断向“新质”靠拢;推进生产流程的智能化和数字化改造,实现生产方式和生产模式的高端化升级;推动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跨领域融合发展,以此催生出新产品、新业态、新技术和新动能。

相辅相成,构建有竞争力的创新生态系统。江苏具有全国领先的高等教育资源和特色鲜明的新兴产业集群。既要全面放大基础科学知识供给优势,重点保障省内重点高校及科研院所、一流学科建设、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的突破式、原创式科技成果产出,又要打破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主体的创新“孤岛”困局,借助数字技术和互联网资源建立多样化的信息交流和技术转化平台,从多层次、宽领域促进产教对接和产学研融合,完善新兴技术成果传导与转化体系。

厚积薄发,以多样化资本支撑关键技术研发突破。科技创新离不开强有力的资本支持,但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实现需要经历漫长的研发周期和复杂的转化过程。这使得资本高效和趋利的天然特征与研发过程的不确定性形成了较难调和的矛盾。充分激发资本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的支撑作用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条件。因此,要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上下足功夫,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健全风险投资市场准入、基金管理、退出渠道等全流程制度体系,为风险投资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以政府产业基金为引领,完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风险投资市场转变投资理念,建立具有高容忍度和高容错性的多元化资助体系;丰富和完善产业投资母基金项目的种类和机制,引导更多长期资金入市,锚定前沿科技,培育壮大耐心资本。

保驾护航,制定适宜性财税与法律保障体系。知识发现构成了创新价值链的起点,并且是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关键所在。相较于财税补贴和产权保护对成果转化阶段的间接支持,从知识生产阶段直接加以保障则更加有助于整个创新链的健全发育。因此,要革新成果导向型科技支撑体系,有针对性地优化科技创新财税扶持政策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根据不同阶段研发支出的潜在收益和风险大小,给予不同的研发支持和政策保护力度。同时要格外注重基础研究在形成新质生产力中的根源性作用,充分认识其在创新价值实现上的迟缓性和非显著性特征,缓解因统一的财税及法律扶持政策导致的创新主体收益与风险不均衡现象,通过实施特定的税收减免措施和定制化的法律保护,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和政府政策的引导效应,以更好激发创新主体在基础研究领域的活力。

(作者为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院长、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现代财税治理研究院研究员,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